下载APP
引导第三方机构更好参与财政预算资金绩效评价
2022-11-07 16:31  来源:《中国会计报》11月4日10版  作者:王娟娟 陈汪洁 文豪/文

财政预算绩效评价是指对政府预算支出的合法合规性、科学合理性进行评估的行为。国家治理现代化要求政府预算绩效评价由传统财政部门的自我评价逐步转变为引入专业咨询公司、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等第三方中介机构参与的方式。


我国自2004年首次推行第三方绩效评价试点以来,第三方机构凭借着自身优势在更多更广的领域为政府绩效评价发挥着愈发重要的作用。根据以往中央对预算绩效管理的定位以及财政部出台的相关规章制度可以看出,第三方服务机构参与经历了三个阶段:初期是以个人身份作为财务专家为绩效评价工作提供咨询服务的“探索试点”阶段,中期是接受财政或预算部门委托独立开展的“单一代理”阶段,当前是建立“第三方机构库”的“多元代理”模式。


当前面临的主要问题


一是第三方机构参与预算绩效管理的准入门槛有待提高。


目前,参与预算绩效管理的第三方机构主要以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等为主,也有其他专业机构,例如工程咨询公司、造价公司等参与预算绩效管理。高校及科研院所也可以参与,但比重较低。第三方机构属于知识密集型、信息密集型、人才密集型中介组织,信息不对称程度较高,准入门槛低导致低价竞争,恶性循环,产生劣币驱逐良币效应,无法提升绩效评价质量。预算绩效管理制度自身建设还存在一定不足,第三方机构参与绩效评价的资格、制度等不健全,导致购买主体不敢选、不会选第三方机构。


二是第三方机构的专业胜任能力不足。


不同的第三方机构各自有其专业优势,但易落入专业思维窠臼,导致评价工作整体水平有待提升。另外,由于预算绩效评价涉及政府部门复杂的活动,需要第三方机构熟悉政府职能与工作。由于绩效评价涉及的项目与活动比较复杂,参与绩效评价的第三方专业胜任能力统一框架尚未形成,第三方机构缺乏提升专业能力的明确路径,只能自己在实践中“摸索前进”。


三是第三方机构参与预算绩效管理的考核制度有待加强。


笔者调查发现,第三方机构参与预算绩效评价考核尚缺少可以执行的制度政策文件。同时,第三方参与绩效评价得出的结论没有很好地使用,重视评价分数,轻视存在问题及改进意见,完成的质量效益没有评价、把关。这不利于第三方机构成长,也无法激励第三方机构提高评价质量。购买主体很难识别优秀的第三方机构,进一步导致信息不对称。


事前管理、事中管理能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所以要重视全过程监督工作。目前,对第三方机构参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只是开展了部分考核,考核缺乏后续的监督管理,要全方位促进第三方机构提质增效达到良性循环。


两大途径着力提高评价质量


当前,我国绩效评价工作无论是自评还是外部评价,均逐渐依靠第三方机构的参与。从提升绩效评价质量方面来看,需要从以下两方面予以完善。


一方面,要完善第三方服务机构参与绩效评价机制设计与外部监管体系。


在机制设计上强化激励与约束。一是设立行业准入门槛。对于知识密集型行业组织,要设立准入门槛,可以采用资质、评级等方式;设立“绩效评价师”、预算绩效评价行业协会,规范行业发展。二是建立培训机制,包括预算绩效评价的管理和业务指导。三是做好第三方机构的评价工作,对其专业水平、职业道德、工作流程和规范等事项做出考评。


在外部监管上健全闭环体系。一是积极探索建立绩效评价第三方机构监管体系,一手抓扶植引导,一手抓规范管理。定期抽查第三方绩效评价报告,对出现问题的机构要督促整改。组织绩效评价报告评优机制,“树典型,立标杆”,采取积极的正向引导方式,推动第三方机构规范管理、优质提升。二是重视评价结果,认识到结果质量高是评价工作有效的关键。结果的正确使用既规范了预算绩效评价的工作,又进一步完善了政府财政目标管理责任制;既可以促进政府提高治理水平,又可以提升财政资源分配的透明度。


另一方面,要积极培育第三方机构核心能力及竞争性要素。


一是塑造积极的行业文化,推进行业信息化建设。


第三方机构作为预算绩效评价的重要参与者,凭借其独立性、客观性与公信力,对于财政资金预算绩效评价的公平性与可信性的提升起到很大作用。要在行业内提升第三方机构主体的地位、话语权,有效发挥其在行业内的“鲶鱼效应”,塑造积极、健康的绩效评价氛围文化。充分利用云平台、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推进以预算绩效评价信息网络、信息平台、绩效评价指标库、标准库、专家库、第三方机构库等为主的绩效评价信息系统建设,为绩效评价提供信息和技术支撑。


二是加强第三方机构与其他部门合作机制。


预算绩效管理涉及各行各业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和效率情况,要加强第三方机构与其他部门包括政府机关、科研院所、高校等合作,通过采取人员互派、共研课题等不同形式,充分利用机构内外两种资源,探索建立预算绩效评价业务合作平台。


三是帮助第三方机构树立质量意识,积极打造自身品牌。


地方人大及常委会、财政部门等绩效评价的牵头主管部门应积极帮助第三方机构树立质量意识,建立质量控制体系,识别影响绩效管理服务质量的因素。建议第三方机构设立绩效管理研究部门,设置首席评价师,对评价报告进行质量控制。


四是引导第三方机构重视人才培养,推动其提升专业知识与能力。


第三方机构要“引才”和“育才”相结合,重视人才的培养和人才储备工作,优化人才结构,按照业务类型、专业领域,合理配置与项目需求相匹配的项目团队。针对关系国计民生、社会关注度高、公益性强的重要项目或者各级政府确定的支持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支出项目,应配备专业技术能力强、经验丰富的项目组人员,以保证绩效管理业务的服务质量,必要时,可以聘请专家团队予以支持。同时,要加强自身业务培训、提升管理能力,包括财政政策、绩效评价工具、沟通交流技能等方面。(作者单位: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责任编辑:吴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