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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性”“定量”提升会计师事务所一体化管理水平
2022-07-29 18:02  来源:中国会计报7月29日1、2版  作者:本报记者 高歌

财政部近日印发《会计师事务所一体化管理评估指标评价标准》(以下简称《评价标准》),对指标类别及构成、事务所层面指标赋值与分档、分所层面评价等方面予以明确。

 

这为事务所一体化管理提供了可衡量、可比较的评价标准,既是细化《会计师事务所一体化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具体体现,也是切实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财务审计秩序 促进注册会计师行业健康发展的意见》的保证。

 

引导事务所对标对表加强内部管理

 

对照《办法》,指标体系共包括五大类51项具体指标,其中,人员管理类指标7项,财务管理类指标8项,业务管理类指标15项,技术标准与质量管理类指标10项,信息化建设类指标11项。评估指标评价标准提供了每一具体指标各得分档次的状态描述,以帮助评价人员在打分时采用一致的口径。分所层面使用的评价指标与事务所层面指标相同,但不要求进行指标赋值和分档。

 

“《评价标准》中的指标体系不仅定性,而且定量,同时解决了‘如何做’和‘如何衡量’的问题,操作性特别强,也非常接地气。”在众华会计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陆士敏看来,《评价标准》为会计师事务所实现全面一体化管理进一步指明了前进的方向,对会计师事务所尤其是对当下内资品牌会计师事务所实现进一步发展具有重大意义。

 

他解释说:“内资品牌所经过多年发展,在事务所规模和执业能力方面均取得了较大突破。然而,目前内资品牌所可能也逐渐步入了发展瓶颈期,导致进入瓶颈期的原因之一就是在总分所一体化管理方面相对薄弱。内资品牌所要突破发展瓶颈,前提就是要做到真正意义上的总分所一体化管理,全面提升质量管理能力,降低审计风险。”

 

湖北工业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副教授宋迎春认为,《评价标准》的制定有助于相关方直观了解不同事务所一体化管理水平,不仅便于事务所之间一体化管理水平的横向比较,也便于事务所内部总分所之间一体化管理水平的纵向比较。

 

“《办法》和《评价标准》的出台具有划时代的里程碑意义,为会计师事务所‘做强’提供了可操作性强的规范性文件。”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盐城分所所长饶景丽补充道,这填补了会计师事务所一体化管理标准的空白,是引导事务所对标对表加强内部管理、提升内部治理水平的重要手段,是健全注册会计师行业健康、可持续发展的制度保障。

 

抓住一体化管理的核心要素

 

《评价标准》对人员管理、财务管理、业务管理、技术标准与质量管理、信息化建设五大类指标赋值情况分别为45分、90分、85分、60分和55分。其中,为体现评估指标的相对重要性,具体指标的赋值分为三种情况,即最高分别得5分、10分、50分。

 

业内人士普遍认为,《评价标准》全面、重点突出,其中不少内容令人印象深刻。


比如,《评价标准》将财务管理类指标作为五大类指标中分值最高的指标。其中,仅“会计师事务所实施统一的合伙人业绩考核政策与标准,全体合伙人在统一的‘利润池’中分配利润”这一指标就占据了50分。

 

“财务管理一体化是一体化管理的核心。《评价标准》精准抓住了一体化管理的核心要素,彰显了财政部对实现全面一体化管理的决心。”陆士敏说。

 

饶景丽同样对这部分内容印象深刻。“会计师事务所一体化管理的关键在合伙人。”她认为,这一高指标分值的设置将有针对性地解决当前行业存在的“各自为政”“山头主义”“分灶吃饭”问题。

 

“《评价标准》通篇体现了质量管理为核心的理念。”饶景丽同时特别提到其中有关质量的指标。

 

比如,业务管理和技术标准与质量管理指标全面吸纳质量管理准则有关质量管理要求,在事务所统一的业务承接、执行、报告复核和签发全流程均要求坚持以质量为导向。

 

“这有利于引导事务所转变发展理念,有效解决市场和质量、风险的协同关系问题,着力提升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质量,引导行业回归以质量为核心的本源。”饶景丽说。

 

宋迎春则对信息化建设类指标印象深刻。

 

“信息化建设是一个长期的过程,需要事务所从战略层面部署。《评价标准》提醒事务所要做到重视信息化建设的长期投资、总分所的标准化治理、审计函证平台的运用以及信息化带来的风险,其中的具体指标为事务所完善信息化建设提供了参考。”宋迎春说。

 

发挥好评价结果“指挥棒”作用

 

一体化管理的自评结果和检查评价结果是会计师事务所提升一体化管理水平的重要依据,是真正实现全面一体化管理的“指挥棒”。

 

“真正发挥好一体化管理评价结果的‘指挥棒’作用,关键在于行业上下齐心,行业内外同向发力。”饶景丽认为,事务所要树立一体化管理理念,强化内部治理,追求“基业长青”的健康、可持续发展;行业主管部门要严格考核、确保一体化管理检查评估工作落到实处,除了将其作为行业主管部门在事务所综合排名、分所审批和配置监管资源等方面的依据,也要推动行业内外的相关部门和单位对一体化评价结果认同,扩大运用范围。

 

宋迎春补充道,除了关注事务所一体化管理水平的评价结果,更重要的是对出现的问题及时跟踪,是否及时纠正、改进、完善,进而不断提高事务所内部治理水平。

 

对此,陆士敏表示,事务所全体合伙人应高度重视《办法》和《评价标准》,统一思想。通过不断的文件学习和沟通交流使全体合伙人充分意识到实现全面一体化管理是确保事务所实现长期稳定发展的有效和必要路径。将事务所的各项内部制度与《办法》和《评价标准》进行系统性对标,拾遗补缺,补充、完善一体化管理方面的各项制度,确保相关制度在工作中得到有效执行,不断提升执业能力。

 

“一体化做得比较好的事务所要抓住机会,对标对表,完善提优,走在同行前列,发挥好示范引领作用。在一体化管理方面还有欠缺的事务所要尽快在全所形成共识,借助信息化手段,贯穿‘质量’为核心的理念,以人员、财务、业务‘三驾马车’为抓手,对标对表逐项排查,全面落实建设、整改、完善工作,让事务所脱胎换骨,走好可持续的高质量发展之路,共同开创行业发展新局面。”饶景丽说。

 

(责任编辑:高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