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我在天津市有一套房屋出租,请问如何缴纳房产税?
答:出租的房产按照房产租金收入乘以年税率12%,计算缴纳房产税。
但对个人将自有居住用房出租取得的租金收入,按4%税率征收房产税。
政策依据:
1.《关于修改《天津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的细则》的通知》(津政发〔1999〕43号)第六条规定,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事业单位出租的房产,个人自有出租的房产及房地产管理部门经营的房产(公产、代管产、托管产等),均应按房屋租金收入计征。
第八条规定,房产税的税率,按照房产租金收入计算缴纳的,年税率为12%。
2.《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廉租住房 经济适用住房和住房租赁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24号)规定
二、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的税收政策
(三)对个人出租住房,不区分用途,……,按4%的税率征收房产税,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责任编辑:李嘉亮 来源:天津税务